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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历复印

根据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国卫医发〔2013〕31号文件规定,为尊重和保护您的知情权、隐私权,如果您需要复印本人在我院的病历资料,务请亲自前来依法申请办理或通过微信在线预约。如确需他人代为办理,需由代理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办理。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:

一、申请人申请复印病历,需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:

(一)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;
(二)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。儿童没有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(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)或出生证明;
(三)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;
(四)公安、司法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, 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
  1.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;
  2.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;
  3.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(需与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)。
  4.保险机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;患者死亡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二、复印内容:按照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提供病历复印服务。不受理超越规定病历内容及任何外来资料的复印申请。

三、复印时间:患者出院10日后可以复印病历,节假日顺延。

四、复印地点:威海市中心医院2号楼一楼便民服务中心,咨询电话:3806617。

五、复印收费:根据鲁发改成本【2020】910号规定,办理病历复印手续时,可以收取工本费,收费标准0.5元/页。

六、作息时间:7:30-11:30 ,13:30-17:30

七、为方便广大住院患者,我院可为患者提供住院病历在线预约邮寄服务。患者通知出院后,微信关注“威海市中心医院公众号-就医服务-病历复印”,根据提示操作,按需选择“自取”或“邮寄”。预计出院10-15个工作日后寄出。详情咨询病案科复印工作人员 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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